寧建建〔2018〕27號
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轉發省住建廳關于修改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局、東僑開發區建設局,福安、東僑房管局,福鼎園林局,各市屬施工企業:
現將《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修改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的通知》(閩建辦建〔2018〕14號)轉發給你們,請各縣(市、區)通知到本轄區建筑企業及燃氣、園林、垃圾、污水處理、環衛等生產企業單位,按照省住建廳的文件通知精神,請在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文件欄下載《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遵照執行。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修改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的通知》(閩建辦建函〔2018〕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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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3月22日
同地區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