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建筑〔2025〕2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建筑業企業:
為培育與壯大建筑業龍頭企業,更好發揮龍頭企業的引領作用,推進我市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住建廳《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施工總承包企業)實施方案(試行)》(閩建筑〔2022〕4號)文件,現就2025年度建筑業龍頭企業培育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企業社會責任感強,積極參加搶險救災等社會公益活動。
(二)企業組織嚴謹,制度完備,具備一定的引領能力,企業發展前景好,創新創造能力強,注重創建優質工程。
(三)企業規范誠信經營,風險管控體系健全,近三年未發生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未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主管部門行政處罰。
二、評選方法
龍頭企業評選采取百分制量化評分方式,具體評選標準詳見附件。參評企業綜合得分前若干名(分數相同的一并進入)的作為寧德市2025年度建筑業龍頭企業。
三、組織實施
1.符合評選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加蓋公章按照評分標準順序裝訂成冊并攜帶相關原件報市住建局。
2.市住建局對企業申報材料及原件進行審查,并通過調取資料、征求部門意見、網上查詢、實地核查等方式,對材料與原件的一致性、真實性進行核查。
3.組織專家審查,并在門戶網站公示審查結果,公示無異議后,評選為寧德市2025年度建筑業龍頭企業。
四、動態管理
1.寧德市建筑業龍頭企業每年評選一次,評選結果有效期為從該年評選結果公告之日起至次年評選結果公告之日止。
2.龍頭企業存在下列不良行為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發生較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或累計發生3起及以上一般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以省住建廳通報為準;被省、市各級住建主管部門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因串通投標、投標弄虛作假、轉包、掛靠(出借資質)、違法分包等行為被我市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行政處罰;企業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被我省及我市各級人民法院判決串通投標罪或行賄罪,以省住建廳通報為準;享受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減免政策,出現應支付而未支付相應款項,經我市各級住建主管部門督促未整改的。
五、其他要求
1.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評審或核查中發現企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被取消本次評選資格,并予以通報,且兩年內不得參加評選。
2.各建筑業企業應于2025年2月28日前將申報材料報市住建局建筑業科,逾期不予受理。
聯 系 人:吳林杰、陳雪蘋
聯系電話:2990133、2977355
附件:1.寧德市2025年度建筑業龍頭企業申報表
2.寧德市建筑業龍頭企業評分表
附件1-2寧建筑〔2025〕2號.doc
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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